4岁男童被指“摸臀”引争议:法律不应沦为流量工具
发布时间:2026-09-11 13:00:37编辑:孙问来源:中国能源网
近日,发生在湖南长沙的一起“4岁男童被指摸臀”事件持续发酵。
争议焦点是:女子指控年仅4岁的男孩“摸臀”,言下之意是“性骚扰”,是否合适?其起诉目的究竟是维权,还是以维权为名的“流量碰瓷”?法律和多学科知识更不支持男孩有意“摸臀”的说法。法律上的性骚扰,须以“违背他人意愿”且具有性冒犯的主观故意为构成要件。把一次4岁孩童的无意触碰,硬说成“性骚扰”去起诉,不仅浪费司法和舆论资源,还会消耗人与人之间的宽容与信任。法律是正当权利的保障,而不是“流量碰瓷”的工具。把法律当“流量碰瓷”工具,是对法律精神和互联网生态的双重伤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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